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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7-12-28 11:00   来源:清新区农业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我局开展组织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项目工作,请你们认真研究,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指导申报主体完成申报资料的编写装订,并于2018年1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8份报送区农业局农经股(电话:5817556,邮箱:qx5817556@163.com)。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一)绩效目标

扶持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应用先进技术,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升服务与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示范推动我省农民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资金扶持范围

扶持农机服务、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及其他各类型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发展特色种养业,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实施农业标准化,农用设施及开展社会化服务的设备购置,农产品加工及冷藏保鲜,品牌建设,发展电子商务,设立直销门店,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等。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同等条件下省级示范社优先安排。

(四)申报范围和补助标准

1.农机服务、一二三产融合、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类型的合作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约50万元;其他类型的合作社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约30万元。

已获得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农产品加工研发与扶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农业龙头企业能力提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扶持的农民合作社不再重复扶持。

(五)申报材料

1.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上述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

(一)绩效目标

激励农村青年、退役士兵,返乡青年、大学生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培育示范典型,示范引导我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二)资金扶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标准化生产、购置农机具、完善生产基础设施设备,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开展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等。

每个家庭农场补助约2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

1.申报条件:家庭农场须经县级农业部门认定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农村青年、退役士兵,返乡青年、大学生领办创办的家庭农场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安排扶持同等条件下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农场经营规模适度,从事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应不低于50亩;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且权属无争议;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有设施设备;能应用较先进技术,按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管理制度较完善,土地产出率及经济效益较高、示范作用明显。

2.申报数量:每个镇(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已获得2017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扶持的家庭农场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1.2018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8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表;

3.农场经营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

4.家庭农场认定证明材料(工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6.农场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基地等照片;

7.与超市、企业、学校等产销对接的订单证明材料;加入合作社的,产品由合作社统一销售的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产品认证、市级示范场认定证明、生产经营记录档案、参加培训等证明材料,也请尽量提供)。

上述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附件:3-3.XX市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4.2018年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3-5.XX市2018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6.2018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表

附件及正文下载: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项目的通知.doc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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